精装修工程合同(精选3篇) 精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精装修工程合同 第1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其他支付方式。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元。

11.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部门____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工程合同 第2篇

委托方: 承接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甲乙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精装修工程合同 第3篇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关于精装修工程合同(精选3篇)的内容就到这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若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范文网哦!

原创文章,作者:酱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vip.net/193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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